学校章程

儋州市第二中学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名称地点】

本校全称为“儋州市第二中学”,办学地点为儋州市文化中路,邮编为571700,官方网址为http://www.danzhou2.com,微信公众号是:danzhou2。

第三条【学校性质】

本校是儋州市直属完全中学,是由政府举办的公办学校。学校创建于1971年9月,校园总面积120亩。

第四条【隶属关系】

本校由政府举办,隶属于儋州市教育局管理,是经登记批准,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条【办学宗旨】

学校以“和教育”思想引领学校发展。在“和教育”思想指导下,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的新生,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公民,真正做到让每个学生都拥有成功的机会,让每个教师都拥有创新的舞台,提高师生生活幸福指数。

第六条【学制与规模】

本校现为全日制中学,初中学制三年,高中学制三年。学校现有78个教学班4300余名学生。今后办学规模逐步调整为72个教学班,其中初中30个班1500人,高中42个班2100人,全校学生规模逐步调整为3600名学生。

第七条【主要任务】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学校一切工作,都必须以教育教学为中心,为教育教学服务。当其它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发生冲突时,应把教育教学放在首位,服从于教育教学。

第八条【教学语言】

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推广使用普通话与规范字。

第九条【办学理念】

发展教师,成就学生,传承文化,服务社会,收获幸福。

第十条【育人理念与办学追求】

育人理念:成才先成人,立业先修身。

办学追求:让学校成为学生一生中最留恋的地方。

第十一条【校训校风】

1、校训:乐学精进,仁和致远。

2、校风:忠孝谦诚和,勤毅敬雅朴。

第十二条【教风学风】

1、教风:团队共进,敬业精业乐业。

2、学风:慎思笃行,勤学善学乐学。

第十三条【办学特色】

学校以“和教育”思想统领学校特色发展。

1、坚持依法治校,规范化管理。强化教代会、工会职能,建立民主治校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系。调整学校管理机构,建立科学通畅的行政管理机制。

2、在德育上,强化“生活德育”理念,开展“尊重”系列教育,重视“励志教育”作用,打造富有儋州二中特色的独特校园文化。

3、在教学上,高度重视课程建设,加大校本课程开发力度,全面推动课堂教学改革,推行“545”教学思想,落实30条教规,下大力气转变教师的教学观念,一是改变以教师为主的“满堂灌”式教学为以学生为主的自主学习;二是改变先教后学为先学后教;三是改变师生关系和教学关系,在师生关系上以学生为主,在教学关系上以学为主。

4、在教师管理上,倡导“立德树人,为教育奉献终生”的职业信念,以“鳌头论坛”为平台,强化教师培训;以课题科研为平台,提升教师教育科研素养;推行教师坐班制度,加强对教职工的考勤管理。修订完善绩效工资发放方案,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5、在学生管理上,推行“小红(蓝)帽”学生自我管理模式。

6、建立激励型的管理环境,设立“儋州市第二中学双正教育基金会”和“促进教育发展慈善会”,大力开展奖教助学。

7、树立主动服务、即时服务的后勤工作理念,打造一支热心为公、吃苦耐劳的后勤工作队伍。

8、推行扁平化管理模式,将年级组打造成真正的管理实体。

第十四条【学校标识】

1、校徽:

2、校歌:《雄风浩荡》

第十五条【校庆时间】 学校的校庆纪念日定为每年的10月5日。

第十六条【近期目标】

以“和教育”思想为指导,强化学校教育教学内部管理,奋力提高教学质量;大力推进校本课程建设,创建创新工作室和开放式图书馆;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建设校园慕课网络,创建富有儋州二中特色的“互联网+教育”模式;创造适合学校持续强大、教师快乐发展、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将学校打造成一所值得信赖的卓越品牌,利用3-5年时间建成海南名校。

第十七条【长远目标】

学校坚持依法办学,科研兴教,民主治校,依托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让学校充当儋州市优质教育的引领者,把学校建设成“理念先进、管理规范、质量一流、特色鲜明、学生向往、家长信任、社会推崇”的海南名校,为跻身全国名校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十八条【运行机制】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下的“三三运行机制”,即:校长决策三会制(校长办公会、行政干部会、职代会);纵向运行三层次(决策层、督办考评层、执行层);信息反馈三归一(班务日志、年级组值日日志、行政干部值日日志归入校务日志)。

第十九条【激励机制】

学校要形成两个表彰系列格局。

第一个表彰系列是教师节表彰,主要表彰在学校管理、教育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荣誉称号有:“感动二中卓越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学人员”“优秀班主任”、“优秀教研组长”、“优秀行政干部”、“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教辅后勤人员”等。

第二个表彰系列是学术年会表彰,主要是表彰在课堂教学比赛及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卓著成绩的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有:“卓越团队”、“课改先锋”、“优秀教育教学论文”、优质课(新秀杯、中流杯、奉献杯、鳌头杯)等。

表彰程序一般要经过提名、全体教师投票评选、年级组和处室审核、校长办公会审定、公示,最后方可表彰。

第二十条【部门设置】

学校设置六部:行政部、德育部、教学部、后勤部、党群部、初中部。

行政部管理管理学校办公室、教师发展服务处、高中各年级组等处室。

德育部管理学生发展服务处、学生生涯规划指导中心、家长服务中心等处室。

教学部管理教学环节管理服务处、教学改革研究处、课程资源开发服务处、现代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处、创建省一级学校办公室等处室。

后勤部管理学校后勤主动服务处、财务财物管理服务处等。

党群部管理党总支办公室、体卫艺处、保卫处、学校发展委员会、工会、妇委会、团委等处室。

初中部管理初中各个年级。

第二十一条【领导产生】

1、学校设置校长1名,经上级行政部门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后任命。

2、学校设置副校长3-4名,人选由校长提名,由市委组织部和教育局考察任命。

3、中层职能部门设主任1人,设副主任1-2人。职能部门负责人人选可根据实际需要面向全校教师进行公开竞聘,竞聘合格者由校长聘任,报市教育局备案。学校要努力把人品好、想做事、能做事的年轻人推上领导岗位。

4、建立干部轮岗制度。为培养干部的综合管理能力,提升干部管理学校的综合素质,学校实行中层干部和副校长定期轮岗制度。凡副校长分管工作满3年和中层干部在所任职部门工作满3年,岗位没有变化的,原则上应轮换管理岗位。

第二十二条【校长职责】

1、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全面规划学校发展目标,制定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工作,接受上级党政及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3、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规文件,保证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

4、规范学校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行政班子的智慧和力量,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自觉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6、积极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推进学校建设,促进学校发展。

7、关心教职工工作、学习、生活,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8、勤政廉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带头实干。

第二十三条【校长权利】

1、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和学校建设与发展等方面重大问题有决定权。

2、人事权:从学校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聘任干部和教职工,有权安排、调整干部和教职工工作。

3、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提出整改意见或进行处罚。

4、财政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和基础建设。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学校财务在校长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

第二十四条【校长副校长分工】

1、校长

校长负责学校全面工作。副校长在校长领导下,根据校长办公会分工,协助校长分管相应的工作。

2、副校长

(1)分管行政部的副校长协助校长管理学校人事、教师编制、职称评聘、岗位设置、教师培训、教育督导、高中各年级组工作及校车管理等工作。

2)分管德育部的副校长协助校长管理学生德育、校园文化建设、宿舍、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3)分管教学部的副校长协助校长管理学校常规教学、招生、学籍、教育科研、课程开发与建设、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课堂教学改革、省一级学校创建等工作。

(4)分管后勤部的副校长协助校长管理学校基建、维修、采购、财务等工作。

(5)分管党群部的副校长协助校长管理党总支办公室、学校发展委员会、工会、妇委会、团委、学生会、双拥工作、教育基金会、校史编撰、校园安全等工作。

6)分管初中部的副校长协助校长管理好学校初中部各个年级的教育教学教管等各方面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部门分工】

    1、学校办公室

    1)负责安排学校大型会议,参加校长办公会议和行政会议并负责相关会议记录,编写相关会议纪要,起草学校有关文件,负责审核各部门的有关文件。

(2)根据校长办公会意图,拟定学校工作计划,编制学校行政事历和校历表,安排整理每两周学校工作安排, 做好学校阶段性工作和各种会议议程的安排。协调学校各年级、各科室的工作,负责协调学校的重大活动。   

    3)汇总学校各种基本情况、数据,按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学校各类文件、报表等。

4)做好学校文书档案工作,接阅、呈传、收发各类文件资料,做好登记,定期归档,严防泄密。

5)代表学校进行对外宣传与联络工作,协调好学校与上级部门、兄弟学校、单位之间的关系,做好学校对外的各项交流工作。

    6)负责管理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学校宣传及公车管理等工作。

(7)做好学校工作阶段总结与分析等工作,接受校长临时安排的工作。

2、教师发展服务处

(1)负责全校教职工人员编制、人事统计、人才引进、人员招聘和师资调配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校教职工人员的人事资料收集管理工作,协助教育局管理好教职工人事档案。

(2)负责全校教职工人员设岗方案的制定、设岗数额的报批和设岗数额的调整。负责全校教职工人员各类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和聘任的具体工作。

(3)负责全校各类人员的招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负责调入人员的审查和办理调入调出的相关手续。

(4)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全校教职工人员的退休、离职、辞职等手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5)负责人事工作各类统计报表的填报,及时准确地为领导提供所需的人事工作数据。

(6)负责全校教职工人员的年度考核及评优表先工作。

(7)负责统筹教职工绩效工资的核算、公示与发放。学校成立初中部和高中部绩效工资核算小组,负责核算教师绩效工资,按月核算,一学期累计发放一次。

    3、年级管理服务处

年级管理服务处是全面落实学校和各职能部门工作任务的中层执行机构,是学校管理系统中的一个管理实体,同时负责落实学校各中层处室安排的相关工作。

    (1)管理本年级的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好月考,协助教学环节管理服务处组织期中、期末考试和中考、高考考试。负责本年级各层次的教学质量分析和评价工作。

(2)检查落实本年级备、教、改、辅、研等教学环节。负责管理本年级的集体备课活动和教辅资料征订及教辅资料校本化编写工作。

(3)负责本年级学生的常规管理,填写学生发展报告,做好学生学分管理工作和思想教育评价工作。组织本年级学生参加学校中层各处室安排的各项活动。组织本年级的学科竞赛和课外教学活动。

(4)根据学校安排和年级内部安排,适时召开本年级学生大会、教师大会及家长会。

(5)配合学生发展服务处组织协调本年级班主任工作,负责召集班主任会议,调控和评价班主任工作。

(6)负责管理本年级组内的学校房产、设施及物资的管理和维护。代表学校对学生所使用的财物进行监管。

4、学生发展服务处

1)协助分管校长,全面负责落实学生成长发展工作,负责学校德育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德育系列计划及学年、学期学生思想教育计划,并定期检查、总结执行情况。 

2)管理好班主任队伍,组织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加强对班主任的培训,提高班主任对班级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3)组织班级开展文明达标活动,做好学生发展报告评定以及三好学生、“星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文明班集体的评选工作。

4)负责学校教师、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学生会开展德育活动,组织指导学生会开展校风校纪的检查、督促工作。

5)全面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学生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加强学生入住、退宿的管理,负责公寓服务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和管理工作。做好学生公寓公共区域卫生的清洁和保洁。定期召开各年级住宿生会议,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工作。处理公寓区内学生日常发生的违纪问题,协助学校处理公寓区内发生的重大问题。加强学生公寓文化建设,积极创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负责学生公寓卫生先进及文明寝室的评选工作。

5、学生生涯规划指导中心

开展职业探索,丰富学生生涯认知,通过开展职业讲座、职业访谈、职业调查和职业体验,引导学生培养生涯发展素养,做好生涯发展准备。

认真学习和领悟海南高考和高校招生新政策精神,负责向学生宣传新的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政策,引导学生发展兴趣和特长,树立正确的职业发展方向,指导学生选科,做好学考和选考指导。

在海南高考招生新政策指导下,指导学生科学合理地进行差异化地选科选课,做好学生学考和选考科目的指导工作。

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新的高考招生政策,分阶段有重点的开展学业规划、职业规划和人生规划等方面的教育活动。

6、家长服务中心

在各年级建立家长委员会,经常和家长保持联系,定期召开家长会,每月给家长一封信,介绍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宣传学校,取得家长对学校各种工作的支持,解决家长提出的问题,为学校营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

要通过校讯通、微信、校园网站等现代信息技术媒体向家长正面宣传学校,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力,提高学校美誉度。

7、教学环节管理服务处

(1)根据学校教育计划,制定教务处工作计划和各科教学计划,建立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以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计划顺利完成。

(2)推动教学计划的贯彻执行,做好教学检查工作。教学环节包括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组织考试、习题评讲、学生对错误的校正提升等。要经常听课,检查教案、作业,召开学生座谈会或对任课教师进行评教,并对教学环节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与结果公示。要深入课堂了解教师教学情况,了解教学效果和存在的问题,不断分析教学质量,提出改进意见。

(3)组织好期中期末的出题评卷工作(市统考学科除外),做好教学上各种数量统计工作,及时制作各种统计图表,进行教学情况分析。

(4)领导教务处人员编排全校各年级、各班、各科任课教师的课程表,作好教师请假、调课工作,制定作息时间表,负责学校教职工干部的考勤,负责学校教职工出勤、请假等方面的统计与考核。

(5)负责学校图书馆、实验室工作,加强教学设备的建设,不断改进教学条件。管理学校文印室工作,及时作好誊印工作,不断积累教学资料,建立完善教学档案。

(6)负责管理、指导年级组、教研组和备课组对本组教师的教学环节进行全面检查、监督、评价和指导,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实现教学目标。

7)负责学校的招生和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教材征订工作。

8、教学改革研究处

(1)认真贯彻学校提出的“545”教学思想,负责全校初中和高中的教学研究工作和学科教学方式变革与创新。对新高考制度改革和走班制教学模式要及时进行研究,制定适合二中特色的新教学模式。

(2)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教研工作计划,抓好学期性教研工作总结,协调好各学科的教研活动,承办一年一度的学术年会。

(3)积极开展全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国培计划”和教师的继续教育及学分登记,培养提高教师业务能力,引导教师开展科研活动,鼓励教师著书立说,出版研究成果。

(4)负责全校教师的校本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对新教职工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确保各岗位的教职工在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基础上能胜任本职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内容的打造好儋州二中“鳌头论坛”和高考论坛,提高教师教学素养和业务能力,提升儋州二中外在影响力。

(5)建立和健全教研活动、质量管理、教研成果、业务学习等有关档案和资料。

9、课程资源开发服务处

1)在保证学习落实国家课程基础上,研究开发校本课程。建构具有二中特色的校本课程体系,致力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

    (2)推动社团活动和兴趣活动校本课程化,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新的平台。组织好各学科第二课堂活动和学科竞赛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创新工作室。

    (3)通过校本课程开发,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提供新的载体。推动校本课程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课程结构均衡性、综合性、选择性、适应性,给不同的学生提供不同的选择机会。

(4)推动“545”教学思想学案、练案课程化,构建校本化的学习辅导材料,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10、现代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处

1制定并逐步实施智慧校园、数字校园建设计划。制定并实施智慧课堂建设计划,推广平板教学。探索“互联网+教育”的新型教育模式,负责校园慕课网络的建设与管理。引导全体教师学会录制微课,或自觉慕课,主动开展翻转课堂和智慧课堂研究,走上现代教改之路。

(2)负责管理学校音响、监控、网上阅卷系统及所有电教设备,培训教师使用电教设备的能力。

3配合学校有计划、有目的地添增有关设备和教学软件,熟悉研究新设备的使用和保养 。负责管理各教室多媒体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与更新。负责建设学校电子阅览室。

(4)所有仪器、设备、录像带、录音带、幻灯片、碟片等一律按教育部颁发的编号分类办法,分类编号,登记造册,同类存放,每学期进行核对保养一次,每学年进行盘点与报损一次。

(5)信息技术教育老师要自觉主动学习,掌握各种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设备操作规范,使用得当。要熟悉各类器材的日常保养,努力保养及维修损坏设备。设备在使用前后都要检测性能,保持良好的备用状态。严禁外来人员使用设备,对非计算机专业教师和需要用计算机的学生指定用机,且用机前登记,用机完毕对使用情况进行记录。

(6)所有设备及软件作为非教学用途出借时,必须经主任审批。设备、软件出借要按期收回。翻录、播放音像资料,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每学期末作一次总清理,并集中检查、维修。

(7)积极参加有关教研活动,学期初主动向教学环节管理处了解教师教学计划,统筹安排,及早准备。要协助教师制作录像带、录音带、幻灯片等软件,协助教师做好录课及公开课事宜,协助课外活动小组开展活动;管好、用好、维护好学校广播、电视设备,为教育教学工作服 务;完成上级电教站及有关部门规定的各项工作。

(8)做好电教室的日常清洁工作,室内清洁整齐。各种设备、软件等要存放合理,有序管理。

(9)经常向师生进行爱护设备、遵守管理制度的教育,对一切违反规定损坏设备和浪费国家财产的不良行为要坚决制止。

(10)电教室必须有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管理员每日下班前,应检查各室的电源 、门窗,防火防盗,保证安全。室内器材因缺乏安全措施被盗,按章追究责任。

11、创建省一级学校办公室

(1)借鉴兄弟学校成功晋级经验,制定本校晋级省一级学校创建方案,并及时向省教育厅上交评估申请。

(2)负责收集、整理、补充完善省一级学校评估所需要的文字、图片、音像及电子档案资料。

(3)对照省一级学校评估条件,列出所需要补充材料清单,让各处室内按质按量补充,并限时督办补充到位。

 

(4)做好各种评估准备工作。撰写各种评估所需要的报告与总结,将各种评估材料分类汇编成册。

12、后勤主动服务处

遵照教育方针和“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原则,主动为教学服务,主动为师生的生活服务,后勤主动服务处的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教学用品的采购,管理和供应,按计划订购和发放师生用品,与相关处室配合,按政府采购的相关流程,协助相关处室做好图书、仪器、体育器材及医疗用品等购买工作。

(2)管理好校产,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和校舍,桌凳等校产的登记、管理、添置和维修,督促师生执行校产的使用和保管制度。建立好学校公共财物管理台帐,确保公共财物不流失、少损坏。

(3)根据学校需要,做好师生参加校园劳动的组织安排和后勤保障工作。

(4)作好校园用电、用水、防火、防盗、防毒工作,确保学校财物安全和食品安全。

(5)规划、实施管理学校的绿化,清洁卫生工作,为师生创造优美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6)建立和健全后勤主动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广大师生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的教育,做好财物管理,实行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7)负责总务后勤部门职工的业务学习,做好考核和管理工作。

13、财务财物管理服务处

(1)严格按财经纪律做好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做好每学期的财务预算,并按预算方案进行经费开支。

(2)管理财产,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好学生学杂费的收缴工作,合理使用各项经费,定期审核公布帐目。

(3)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上级对经费开支的相关规定,严明财经纪律,规范经费开支程序。

14、体卫艺处

(1)严格按部颁要求,开齐开足音体美课程,发展学生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组织好一年一度的田径运动会和元旦迎新文艺汇演。组织好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定期开展校歌大合唱比赛,确保全校人人会唱校歌。

2)加强对早跑操、眼保健操的检查督促,指导校医室建立和健全卫生保健制度及学生健康档案工作,搞好学校环境卫生。抓好校园卫生的教育与考核,确保无重大疫病流行。

    (3)监管好学生食堂,对食堂的采购、储存、操作程序进行监控,确保食堂卫生质量。

(4)抓好校运动队的建设与管理,确保在市运动会中取得优异成绩,部分位次名列全市前茅。抓好校文工团的管理,确保在省市相关比赛中取得优秀名次,扩大学校影响力。

(5)组织好每年的新生军训工作。

15、安全保卫处

(1)负责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履行保卫工作职责。负责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努力维护校区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2)完成市教育局及其他部门春夏秋冬四季安全检查工作。协助市综合治理办公室完成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

(3)对师生开展防火、防盗、交通安全等法制宣传教育和校内安全检查,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对发生在校园内的一般消防、治安事件进行调查和调解,对刑事、消防、治安和重大案件应及时上报,并积极主动地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

(4)负责对门卫和校内保卫人员的管理,负责学校重大活动和节假日的值班、警卫和巡逻的工作安排和抽查;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创建平安校园。

(5)负责学校内部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定期内对校内消防器材和设施进行维修等工作;会同学校各部门加强防火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制定、落实和检查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措施。

(6)负责校区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教职工和外来车辆的出入,校内停放及道路安全工作。

(7)负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收集校区周边各类信息,协调校园周边关系。

(8)加强对门卫的领导与管理,建立值班制度,做好接待和来访登记工作,充分发挥保卫人员在维护学校治安秩序中的作用。

(9)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做好平时与节假日的值班保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16、学校发展委员会

(1)参与学校发展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对学校发展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估。

(2)负责管理学校档案室,收集档案资料,按档案管理要求建档。

(3)做好学校校史编撰工作,为建校五十周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4)负责规划建设学校校史馆。

(5)分级分届成立校友会,经常与校友保持联系,积极争取杰出校友支持学校建设与发展。

6)为学校慈善会和基金会募集资金,管理好学校慈善会和基金会。

    17、党总支办公室

    1)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认真传达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决议、指示以及本级党组织的决议。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制度执行情况。

    2)负责党总支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负责完成党总支各类文件的起草工作。

3)加强与所属各支部的联系,及时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听取各种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

    4)负责组织落实党总支的组织、宣传工作,做好学校的“双拥”工作。抓好党总支办公室内部的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做好与其他职能处室的协调工作,加强对外联络工作。承办党总支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18、工会

(1)根据《工会法》、《教师法》、《劳动法》等法规努力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群众说话办事。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议,配合党组织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及时向校党组织反映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沟通密切领导与教职工的联系。

(2)配合党组织做好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常在教职工中开展理想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职业道德教育活动。

(3)密切结合各年级、各科室积极开展“立德树人,为教育奉献终生”活动;做好有关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    

(4)按期召开工会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组织筹备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主持起草工作报告,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5)积极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工作,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好教代会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代表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情况。主持教代会日常工作。

(6)密切结合各年级、各科室组织教职工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组建并管理好各种教职工社团,活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7)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认真办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做好送温暖工作,在教职工婚丧嫁娶等事务中按本地习俗操办。积极主动了解和解决教师工作和生活困难,定期开展教师慰问活动。加强青年教职工工作,维护女教职工的权益,关心青年教职工的健康成长。 

    (8)做好接收工会会员的工作,并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负责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负责管理工会财产。负责工会档案管理。抓好工会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和管理。

19、妇委会

1)做好女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关注女职工身心健康,定期组织女职工体检,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2)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组织女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3)发挥女教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女教职工参与学校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

4)办理计划生育相关手续,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做好计划生育登记和办理证件等工作。

5)协助学生发展服务处做好学生心理咨询及女生的健康教育工作。对女生进行青春期自尊自爱教育。

20、团委、学生会

1)负责团委日常工作。主持召开团委会和团支书会,研究确定学校团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关心全校各年级团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经常帮助指导各团支部开展工作。

2)配合课程资源开发管理服务处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

3)做好团员档案管理工作和团员关系转出、转入工作。负责团员发展工作。做好团内的评优、评先工作。

4)组织做好“小红帽”、“小蓝帽”活动,加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组织的建设与评价。

5)按学期按标准足额收缴团费并上缴团市委。

(6)学生会主席负责学生会的管理工作,做好学生干部培训工作。

第二十六条【会议制度】

    1、学校每周召开一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重大事项。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出席成员为校长、副校长、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学校办公室主任等。

    2、学校每两周召开一次行政干部会议,贯彻执行校长办公会议意见,并安排两周工作。行政干部会议由校长主持,出席成员有校长办公会成员、各处室主任、年级主任及工会主席、妇委会主任、团委书记等。

    3、学校每两周召开一次全体教师会。一次举办“鳌头论坛”,对全体教师进行业务培训。一次是工作例会,或进行月工作总结,或传达上级部门、学校的各种会议精神,安排各项工作,开展各种活动等。

4、学校每学期根据工作需要召开1-2次职代会,对学校重大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决策,对学校工作计划、学校重大项目建设进行审议(计),对学校经费预决算进行审议(计)等。

5、班主任会议、教研组长会议、备课组长会议、年级组教师会及党员会,由相应分管部门负责安排。

    6、其他特殊的临时性会议以学校通知为准。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七条【德育宗旨】

贯彻中学德育大纲,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通过学科教学、班团活动、主题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在“和教育”思想指导下,开展“尊重系列”教育,提高学生人文素养、涵养学生文明素质,培养学生核心素养。

第二十八条【德育领导小组】

学校建立以党总支办公室、学生发展服务处、团委及年级组组成的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党总支下辖青年党校,团委下辖各团支部和学生会,学生发展服务处是学校德育工作职能部门。

第二十九条【德育网络】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配合,分年级成立家长委员会,建立家长学校,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工作网络,发挥社区教育作用,形成教育合力。

第三十条【德育队伍建设】

班主任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要队伍。学校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工作的责任感和班主任业务水平。

第三十一条【德育管理依据】

以教会学生做人、求真为宗旨,认真贯彻《中学生守则》及《儋州市第二中学学生一日常规》,将规范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行为。

第三十二条【学校工作中心】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教学)计划,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十三条【教学管理目标】

学校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生理心理等方面均有提高,达到较高标准。

第三十四条【教学管理体制】

1、学校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和领导,建立由分管校长、教学环节管理服务处、教学改革研究处、教研组、备课组、班主任组成的教学管理体制。按学科设立学科教研组,设立教研组长1人,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2、教研组长接受教学环节管理服务处和教学改革研究处双重管理。学校分年级建立学科备课组。每学科备课组设备课组长1人,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

3、班主任既是学校教育工作最基层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挥者,又是班级教学活动的协调者,担负着协调本班各学科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关系等多重责任。

第三十五条【工作执行】

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维护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和周工作安排表的严肃性,任何班级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停课和调课,确需调课、停课,需报教学环节管理服务处批准。

第三十六条【教学常规】

制定《儋州市第二中学教师教学常规》,全体教师严格按要求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组织考试、题目评讲、学生错误校正提升等,教师教学常规的执行情况是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七条【考试考查】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组织期中和期末教学质量检查和考试,组织相应学科的毕业、结业考试和考查,按要求参加联考。由年级处负责实施“日清周清月结”活动,确保教学内容逐日逐周逐月得到落实。

第三十八条【教材与资料管理】

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课程标准,构建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体系,并根据形势需要进行课程改革。教材、学习资料的征订由学校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任何学习资料。制定教辅资料校本化方案,加速推进教辅资料校本化进程,逐步建立学校自己的习题库。

第三十九条【体育管理】

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规范学生在校运动总量,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体育兴趣小组,分年级成立体育专项协会,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的作用,激发学生兴趣,挖掘学生的创新潜能,开发体育运动校本教材,发展运动特长,提高学生身心素质和竞技运动水平。

第四十条【学籍管理】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各项纪律制度。

第四十一条【档案管理】

加强档案资料建设,各部门要在综合档案室的指导下,按要求认真做好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第四章  后勤管理

第四十二条【管理原则】

总务后勤工作必须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全体师生服务的原则,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热情、优质、廉洁、高效、超前做好服务工作。

第四十三条【设施管理】

教学环节管理服务处加强对各场馆(体育馆、综合楼、图书馆、教学楼)的管理,现代信息技术管理服务处加强对现代教育设施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音像资料,尤其是要提高现代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四十四条【财务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要严格遵守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勤俭节约,严守财经纪律,杜绝铺张浪费。

第四十五条【收费管理】

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采用规范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好、管好、用好各项教育经费。

第四十六条【财产管理】

加强校舍、校产、物业管理,严防公物流失。

第四十七条【食宿管理】

坚持服务为本,以学生为本,管好食堂、商店和学生宿舍。

第四十八条【建设修缮】

搞好学校整体规划,加快学校发展步伐,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为尽快实现学校的宏伟目标奠定物质基础。

第五章  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九条【管理原则】

学校党总支对学校工会实施政治领导,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及全局性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党总支加强对工会、妇委会、团委等组织的领导,发挥其重要作用。

第五十条【管理形式】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

教代会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教学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重大基建项目、教职工队伍建设、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中其他重大问题,并根据需要作出相应决议。

2、讨论教职工的考核与奖惩办法、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以及岗位设置、职称评聘实施方案等有关教职工利益的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3、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及工会委员,建立工会委员会。

4、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5、参与评议、考核学校干部。

第五十一条【职代会的召开】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召开1-2次全体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需要,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由选举产生的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在特殊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五十二条【开会目的】

1、学校定期召开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方面的研讨会和座谈会,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

2、学校可根据需要分类召开工会委员会、教工党团员会、女职工会、老年教师座谈会、中年教师座谈会、年轻教师座谈会等各类代表会议,听取普通老师对学校教育、教学、行政事务工作的意见。

第五十三条【义务权利】

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抵制、阻挠、打击报复。

第五十四条【校务公开】

学校受上级党政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督促、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学校积极推行校务公开,接受社会、家长和全体教职工的监督,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六章  教职工

第五十五条【基本义务】

1、学校教师必须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2、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和利益。

3、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必须确立主人翁意识,在工作中必须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自觉维护学校形象。

第五十六条【基本权利】

1、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学校必须依法维护、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教师的合法权益。

2、教师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十七条【基本地位】

学校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力量,学校必须尊重教师,尊重人才。

第五十八条【基本职责】

教师应爱岗敬业,勇于改革,刻苦钻研,精通业务,崇尚科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五十九条【聘任制度】

1、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合同制,教职工必须履行聘约,服从学校分工,执行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

2、教职工不履行聘约的,须提前三个月向校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解除聘约。对不服从学校分工或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学校有权予以辞退。

3、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第六十条【福利待遇】

1、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

2、学校保证教职工享有国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六十一条【业务考核】

学校采取各种形式,建立教师业务和师德档案。依据学校目标管理方案,对教职工的师德表现、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考核结果与教师评先、晋级、评定职称等挂钩。

第六十二条【奖励处罚】

1、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优秀的,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学校对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严重影响的教职工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

第七章  学生

第六十三条【取得学籍】

凡按有关规定经正常手续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第六十四条【基本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友爱同学,行为文明、规范,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道德情操和行为习惯。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能力,勇于创新,立志成才。

4、关心班级,自信、自律、自理、自强,做文明人。

5、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与行为。

6、维护学校声誉,用实际行动为学校增添光彩。

第六十五条【基本权利】

1、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对教师奖惩不公平,有权提出意见。

2、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

3、参与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和维护教学设备和仪器。

4、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5、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十六条【奖励处罚】

1、学校对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为学校赢得荣誉,有杰出成绩的学生予以重奖。

2、学校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

第六十七条【安全负责】

学校对在校学生的安全负责。对于学生个人行为已超出法律、法规和学校尽责范围或由于学生严重违规违纪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学生自己承担。

第六十八条【团体组织】

1、学校共青团组织受学校党组织领导,是学校教育中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和服务的重要力量,要配合党组织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2、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长助理,校长助理每届任期一年。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章程审批】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市教育局批准。本章程解释权属儋州市第二中学学校办公室。

第七十条【章程地位】

1、学校依据本章程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原订有关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有抵触的,应予修订。

2、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七十一条【实施执行】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布日期: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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